一、何為保安績效管理
高埗保安公司保安員作為一個人力資源的個體,也具有人力資源的一般特點,并且保安隊伍也是紀律嚴明部隊,對組織性的規模更高。保安的績效管理就是在這些特點之上,于依法履行安全保衛服務宗旨的范圍內,在依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保安服務公司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規章程的前提下,以科學的方式對保安員進行管理。
當前最常見的是以績效考核的方式,是對在崗培訓保安員一定時期德、能、勤、績等方面的評價與獎懲,讓每個保安員明了自身的優劣勢與今后的努力方向,通過獎優的正向激勵,來強化、引導、激勵在崗保安員持續自我學習、自我成長、自我超越,也即挖掘出保安員的潛力,進而通過系統的人力資源開發提升整個保安隊伍的戰斗力,從而最終實現保安隊伍維護社會治安,維護客戶單位人、財、物的安全,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的任務。
二、保安考評制度中存在的問題
工作分析是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石,這直接決定了工作崗位的效率。在工作設計方面,目前,高埗保安公司常采用的方法是機械型的工作設計法,即不同的崗位使用同一套考核標準,并且這種標準一朝制定就長時間不變,不能反映工作實際,如已經長時間運作的《保安員崗位責任制》《保安員獎懲管理制度》等。
這種方法雖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保安工作效率,但造成的一個負面效應是保安員的工作積極性不高,因在保安工作中體驗不到自己所從事的工作與公司目標之間的直接聯系,無法體現他們的能力,使其喪失對保安工作的興趣,致使公司保安員流動率較大,沒能充分發揮保安員應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