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住宅小區保安服務市場規模的不斷增長,可服務水平卻參差不齊。《住宅小區保安服務規范》的制定和實施,主要為引導和規范市保安服務企業整體服務水平的提高,同時提高物業管理水平,提升業主滿意度,更好地助力市經濟建設和社會安全服務。
《規范》詳細規定了住宅小區保安服務管理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應急管理、監督檢查、投訴、評價與改進,以及保安服務的人員要求、行為規范、崗位要求。其中要求保安員應取得《保安員證》,無違法犯罪、無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等不良記錄;需熟悉《保安服務管理條例》,基本條件、行為規范應符合GA/T 594的規定;具備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的現場處理能力等。應配備的設施設備包含但不限于:保安制式服裝、橡膠警棍、防爆頭盔、警用防刺服裝、警用防割手套、對講機或其他通訊設備、強光手電筒、巡檢記錄儀、手持喊話器等。
針對很多業主關心的住宅小區到底配備多少保安員?《規范》也明確,保安管理崗,30萬平方米以下配置項目負責人1人、班長2人,30萬平方米以上可增加項目儲備隊長1人、班長1人。敞開式小區需設置門崗1人/班次,全封閉小區每個入口需設置門崗2人/班次。每組巡邏崗數不應少于2人/班次。消防監控崗需根據消控室/監控室的設置情況進行崗位配置,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且值班人數不應少于2人/班次,消控值班人員應具備相應崗位資格。另外,具體門衛、車輛管理、巡邏、文化安全、安防系統值守都逐條明確了具體內容和要求。
保安工作是物業管理的一種展示形象,在業主評價物業公司的服務時,保安工作也是其中硬性的考核內容,按照《規范》,每季度應不少于一次向服務對象發放征求意見表,開展一次自我評價和客戶滿意度調查。每年不少于一次邀請第三方機構進行評價。同時公布服務質量監督電話。保安服務內容,應予以記錄,記錄文件保存時間不少于 1 年。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應當至少留存30天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