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部分保安服務公司管理粗放,人力資源管理水平低,人才隨意流失和無序流動相當普遍。缺乏優秀人才對提高公司競爭力構成嚴重挑戰。由于人才流失就像水土流失一樣,流走的不僅僅是水土,還有養分,比如公司好不容易培養和營造出的保安歸宿感和公司凝聚力。
1.替代成本。
保安離職后,從找新人到順利上崗,僅更換成本就高達離職保安的1.5倍。僅從招聘的角度來看,一些物業公司常年在勞動力市場設立招聘攤位,每天招聘保安;一些公司還成立了保安招聘辦公室,常年招生。由于缺乏保安,公司不敢上項目。事實上,在替代成本高的成本中,招聘攤位成本、廣告資料成本和報紙廣告成本只是保安替代成本的一小部分。在安置新保安和安排新保安上崗前培訓方面,管理者將花費大量的精力和財力。若骨干保安流失,替代成本較高,嚴重者可使保安(物業)公司相關崗位工作面臨癱瘓。
二、怠工成本。
如果保安決定離開公司,這是對公司長期不滿的一種發泄,對工作自然持消極態度。即使上班,也是出工不出力。這不僅降低了公司績效,破壞了公司形象,而且增加了管理者的難度。在被動怠工期間,其職責需要他人替補。如果怠工者的工作更重要,影響更大,他們可能不得不支付事故成本(如盜竊事故的增加),這將給保安、個人和公司帶來不應有的間接和直接損失,并導致服務質量得不到保證,信譽受到損害,甚至賠償客戶的經濟損失。
三、面臨的風險。
在支付替代成本和怠工成本的同時,公司也面臨著各種風險。首先是勞動爭議的風險,特別是2008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實施后,仲裁時效從60天延長到1年,2008年5月1日后,勞動仲裁全部免費。勞動爭議是不可避免的。只要保安向仲裁部門上訴,不僅會損失公司的經濟利益,還會影響公司的形象。據統計,2005年全國勞動爭議案件已超過32萬起。此外,管理者必須面對保安的心理風險。心理風險是指離職保安可能對公司其他保安產生的負面影響。由于保安的離職,在職保安可能會引起人心動蕩。假如處理不好離職保安的心理,他們可能會引起恐慌,甚至采取過激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