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羅園洲保安公司門衛保安應嚴格遵守公司工作程序及儀容儀表的規定。
2、門衛保安必須嚴格執行車輛出入規定,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并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因交接班不清而造成事故時,追究交接班雙方責任。
3、值班員應文明執勤、禮貌待人,不允許與車主爭吵,更不允許與車主辱罵斗毆。遇車主刁難或羞辱時,應保持冷靜,克制自己的情緒,確實無法處理的事情,應迅速報告班長處理。如車主不聽勸阻,無理取鬧,甚至態度蠻橫,動手打人,應通知物業經理,將肇事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4、對未領卡而沖入的車輛,記下其車牌號碼,并用對講機第一時間通知其它崗位的保安人員,以免誤會。
5、凡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或裝有污染性物品的車輛、大貨車、大拖車(經物業經理同意的除外)等,嚴禁駛入住宅區內。
6、博羅園洲保安公司門衛保安人員應監督、控制出入的施工人員、房產中介、拾荒者和推銷人員入內。
7、對駛出的面包車,箱式貨車等,一律停車并打開車箱進行檢查,如發現可疑物品應立即上報班長或物業經理進行處理。
8、門衛保安應按規定對外來車輛和訪客進行盤查、登記。對帶入、帶出的建筑物進行檢查、并對來訪人員進行控制,減少不必要的人員進入小區。
9、門衛保安應與內部和外部的巡邏保安、及錄像監控室的保安緊密協作與交流,最大限度地保障生命和財產安全。
10、門衛保安應打掃工作區域、填寫交接班登記表、記錄當班的重要事件、交接物品如鑰匙、雙向對講機等。
11、門衛保安在和接班的保安完成交接班前不得離崗,并在交接班時立正、互相敬禮。
12、如因保安人員在工作中玩忽職守、疏忽大意等,所造成的損失,當班保安人員應該做出賠償,情節嚴重者公司追究其法律責任。若發現與公安機關通緝的體貌特征相似者,或經盤詢漏洞百出、形跡可疑者,應采取果斷措施將其帶往公安機關,途中應防止嫌疑人逃跑和做出其他意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