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掌握犯罪分子搶劫營業場所的規律。
1、犯罪分子作案先行“踩點”。搶劫前,犯罪分子多以顧客身份多次到營業場所假存取現金,兌換鈔票或給人辦事混在顧客之中,暗中觀察營業場所職工人數、警覺程度、顧客人數,以及門窗、電話、報警設備、現金存放、保安力量、下手的機會與逃跑是否方便等情況。
2、犯罪分子搶劫注重選擇作案時間。一般多選擇剛上班、快下班或中午人員較少的時間,對于晝夜營業的場所,則多選擇夜深人靜的時候。
3、進行偽裝,采取突然襲擊的方法。犯罪分子多戴面具墨鏡,攜帶兇器,甚至槍械,以突然襲擊的方式進行搶劫,導致來不及防范。
4、搶劫前先切斷與外界聯系。犯罪分子進入營業場所前,多先破壞電話、報警設備;有的捆綁、殺害營業人員,兇狠而又殘忍。
5、搶劫多是團伙作案。他們一般二三人以上,事先有一定分工,作案時,幾人同時進入營業廳,外表給人感覺來者不善。
(二) 發現可疑情況后,惠州保安服務公司保安員應鎮定處置。
1、要不露聲色,不能驚動可疑分子,離開現場報警時,應表現自然,向營業員暗示。
2、快速弄清嫌疑人的數量,通過觀察牢記他們進入營業室的先后順序、衣著打扮、年齡、相互聯系、各自選擇的位置及身上攜帶的物品等,有條件的,還要弄清車輛等有關情況。
3、有監控設備的營業場所,要保證錄像設備正常運轉,將所發現的可疑情況拍攝下來。
4、及時將發現的可疑情況向公安機關報告。當暴力搶劫突然發生時,保安員應迅速搶占有利位置,迅速選定最佳方案,保護自己與營業人員的安全,并同罪犯進行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