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金灣區三灶鎮保安公司保安業的法律依據和行業標準主要是公安部制定的一些規范性文件和部門規章。另外還包括《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物業管理條例》和地方保安法規中的相關規定。近年來出臺2006年3月1日實施的《保安培訓機構管理辦法》。2006年6月1日起將實施《保安服務操作規程與質量控制》和2007年1月1日起實施的《保安員國家職業標準》。而各種法律規章之間有沖突,各部門各地方出于自身利益考慮,往往制定出一些有利于自己的法律規范。目前,《保安服務業管理條例》正在審議過程中。
保安機構設置混亂,管理理念陳舊和管理機制僵化,重短期經濟行為,無長遙規劃。保安公司的設立也是依公安局按塊設立,實行地區性壟斷,畫地為牢,各自為政。公安機關內部多頭組建和多頭管理保安服務公司的問題沒有得到解決。保安服務企業回口不明甚至明回暗不回,有些地方或回口辦公室或歸治安部門或經保、內保部門等。
我國現代意義上的保安服務業產生于20世紀80年代改革開放時期。1984年,廣東省深圳市成立了保安服務公司,這一新生事物很快得到有關方面的肯定和支持。1個月后,政法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借鑒國外經驗,在大中城市創建保安服務公司”進入90年代,保安服務公司迅速發展,遍布大中城市。
2000年,公安部制定了《公安部關于保安服務公司規范管理的若干規定》,對保安服務公司的性質、經營范圍和管理體制作出了明確規定。同年3月,公安部在深圳召開了首次保安工作會議,進一步提出了規范保安服務業發展的“統一領導、統一審批、統一培訓、統一經營、統一服裝”的“五統一”原則。
管理人員主要是指珠海金灣區三灶鎮保安公司的領導者、業務人員和其他中層領導及辦事職員;保安人員主要是指直接從事保安業務、執行保安勤務與任務的職員,如保安門衛人員、保安巡邏員、保安守護人員、保安押運人員等;專業技術人員主要是指從事保安技術預防的保安器材安裝人員和保安技術系統工程設計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