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保安服務業經過20多年的發展,已經形成了一支龐大的保安員隊伍。保安的服務范圍已經覆蓋到社會各行各業,在維護公共安全方面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保安從業人員是保安服務業最寶貴的資源,也是推進保安業發展的根本力量。
目前,我國大多數地區的保安從業人員整體素質低,法制觀念淡薄,人員流失嚴重,這些問題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保安業的發展。從現實情況看,保安職業不是一個能吸引優秀人才的職業,在大多數公眾的眼中,保安人員只能提供基本的看護、巡邏等技術含量低的人力保安服務,并不能提供高級安全產品。總體上看公眾對保安職業的認可率不高,保安形象不佳。保安業在我國屬于低收入、低文化、低素質的職業,難以吸引高素質人才來從事保安服務業。正是這些消極因素,限制了保安業的進一步發展,具體來說,保安職業形象的影響因素有如下幾個。
1、職業吸引力
一種職業的吸引力,包括職業的薪酬待遇、職業保障、社會地位、工作內容和工作的風險性。從薪酬待遇上看,我國保安服務業仍然處于較低的層次,行政部門和物價部門制定的保安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太低,一些地方的保安員工資不足千元,福利待遇也低。這些都極大降低了保安職業的吸引力。
(1)從職業保障上看,在《條例》出臺之前,一些保安公司為了節約經營成本,沒有和保安員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更不用說為保安員購買社會保險。
(2)從社會地位上看,在社會系統中保安人員的財產、權利和權威的擁有程度低,處于劣勢地位。
(3)從工作內容上看,保安工作大多簡單枯燥,技術含量低,即使有了一技之長也難以發揮效用。
(4)從工作的風險性看,保安員肩負著與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責任,保安服務潛在的危險性極高,在《條例》出臺之前,保安人員因公致傷、致殘、甚至犧牲后其榮譽、費用等方面的落實事項沒有在工作合同中明確規定,因而保安人員在與違法犯罪人員或治安災害事故作斗爭時仍存后顧之憂。
2、公眾認同感
公眾對一個職業是否認同,可以從兩個影響因素來分析:職業的社會聲望地位、社會就業趨向。
(1)職業的社會聲望是人們對職業的評價,它在一定社會時期保持相對穩定性,是職業地位高低的主要標志,從學者的研究中發現,在當代中國社會,決定人們聲望地位的主要因素是教育、收入、權力、就業單位性質,以及是否從事受歧視職業。
(2)公眾在一定程度上對保安職業存在一定誤解和偏見,長期以來保安隊伍管理水平仍然停留在粗放型管理階段,隊伍當中存在一些管理不善、人員素質偏低、服務意識差、服務質量不高等現象,引起部分群眾的不滿意,從而以偏概全地認為保安員的素質都很低,而瞧不起保安工作。
(3)從社會就業趨向看,隨著文化教育普及和學歷水平的提高,未進入公務員隊伍的許多青年都開始學習專業技術,他們希望以一技之長謀求好的發展。外資企業、公司行政管理、文秘、商貿、高檔會所、酒店等高收入行業成了就業首選。公眾普遍認為保安工作技術含量低、沒有職業發展前景。
3、媒體傳播導向
媒體是指利用報紙、雜志、廣播、電視和網絡等大眾傳播工具從事信息傳播的機構。其受眾面廣、傳播速度快、可信性強、社會影響大。媒體作為大眾輿論的傳播者,它在社會生活中不同程度地影響著人們的思想和行動,各種人或事一經媒體報道,就容易受到公眾的關注,成為公眾人物或公眾事件,影響范圍十分廣泛。但是在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市場導向型的媒體為追求經濟效益和新聞效益,對具有社會影響力、顯著新奇、能吸引公眾眼球的社會事件很有興趣,甚至為了提高媒體滲透力對一些事實歪曲報道。一方面,在對保安人員和組織進行報道時,一旦發生有關保安形象危機事件的新聞,媒體報道便鋪天蓋地,甚至將正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擴大為對整個保安隊伍的丑化。相反,如發生保安員拾金不昧、英勇負傷的事件,媒體卻反應平平。
4、組織經營理念
一個組織是否重視品牌效應,是否注重組織人才的培訓將決定一個行業的形象。在我國保安公司,普遍存在忽視對保安人員的培訓、不重視組織的危機公關能力問題。保安公司對保安人員的培訓大多停留在上崗前的短期培訓上,而對上崗后的再培訓則是少之又少,更不用提重視培養組織的危機公關能力了。另外,我國保安公司之前受到政企不分的影響,沒有形成現代化的企業管理機制,對品牌效應重視不足,沒有做好企業的宣傳作用,整個保安市場的有效競爭沒有形成,以行政區域設立的保安企業劃地為營,沒有企業危機感,導致整個保安行業發展的受制,最終也影響了保安職業形象的提升。
5、個人因素
決定一個職業的形象,人員因素是占首位的。從個人因素來講,它包含三方面的內容:保安人員對自身職業的認知程度、保安人員的形象危機公關能力和保安人員自身的素質。這些因素直接影響與公眾接觸最多的保安員的形象。
(1)一些保安人員自身沒有端正態度,感覺保安職業低人一等,對自身從事的職業不熱愛、不尊重,這種消極思想直接導致消極的行動。
(2)由于招收的保安人員素質有限,保安公司也忽視對保安員的培訓,保安隊伍普遍存在形象危機公關能力不強的問題。一些保安人員工作態度惡劣,工作方法簡單粗暴,也容易引發保安與客戶之間的沖突。一旦發生保安形象危機事件,當事者保安不知所措,保安公司也怠于處理,錯過了最佳的危機修復時期,最終導致危機升級,成為社會的熱點事件,影響了整個保安組織的形象。
(3)在《條例》頒布之前,我國長期缺乏對保安員條件的具體規定,實踐中也疏于保安人員條件的審查,保安從業人員資格認證也流于形式。一些保安公司在招聘保安人員時,只注重年齡、身高、身體健康狀況,學歷要求也僅僅是初中畢業。保安人員本身存在文化素質低、法律觀念淡薄、組織紀律松散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