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衛保安值勤時,對進入大門拒不出示有效證件接受查驗的職工,可采取以下辦法:用禮貌語言反復勸說,和言悅色爭取對方的合作;當經反復勸說仍拒不出示證件或因被查驗證件而產生不滿的職工與保安人員發生沖突時,保安人員應盡快冷靜下來,將情況向客戶單位報告,請有關領導前來處理。
門衛保安對內部職工出門所攜物品有所懷疑時,可先將其請到門衛時,比較策略的說明意圖,有禮貌的要求對方說出所攜物品的名稱、數量、型號等、并將請他自己將包打開,拿出里面的物品,如對方所帶物品不是公物,也不是查控的臟物,應請其將物品收好,并有禮貌的說一聲:“謝謝您的合作”,予于放行。倘若對方為發泄不滿說幾句難聽的話,一定不要還口,也不要與其計較,避免茅盾升級,如其所帶屬不明物品或為公物,或為被查封的臟物時,應立即將其人與物交該單位保衛部門處理。如遇到內部職工不合作,拒絕自已開包接受檢查,保安人員絕對不能動手,強行打開對方的包,而應立即報告客戶單位領導,或保衛部門前業處理。